一只虫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玄幻小说网www.abdulhaq.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第31章

三年后, 林仙仙的一百万身家已经翻到了一百亿,身边的朋友们也被这对堪比财神的夫妻带小号般的带成了千万身家。

是的, 林仙仙和张昊天结婚了,两人的婚礼举办在大学毕业一年后, 彼时, 由林仙仙主导的购物网站哗啦哗啦已经走上了正轨,张昊天在事业中得到了喘息之机,便抓紧时间跟老婆求了婚。

而张昊天的求婚礼物便是他手里哗啦哗啦的全部股份, 所以自那之后,他便戏称自己是个给老婆打工的男人。

两人的第一次发生在大四那年, 张昊天用哗啦哗啦第一个季度的收益, 在学校附近买了两人的第一套房, 然后, 好甜便主动给林仙仙睡了。

平日里性格有些软(陆海:小表嫂你确定?!)的好甜,在那方面意外的凶横霸道, 还特别喜欢追着林仙仙问, “明宝, 你爱不爱我?!嗯?爱不爱我?!”

有时给林仙仙招烦了,会直接上手挠他,但很快就会遭到更凶横的压制。

婚后第二年, 张家的小祖宗张乐乐诞生了, 把张昊天的父母给稀罕的哟, 什么穷养不穷养, 全都扔到了脑后, 什么好东西都喜欢往这大孙子的面前送。

也幸好乐宝有林仙仙这么个不着调的妈咪,不然真有可能会被溺爱孙子的长辈们给宠成小霸王小纨绔。

而股份在手,把工作都丢给了老公的林仙仙,又过上了悠闲白富美的生活,当然,偶尔她也会做一些前景投资,比如投个视频网站,或者娱乐公司什么的,毕竟谁也不会嫌钱多嘛。

哗啦哗啦的业务,基本是张昊天在打理,近两年网络普及迅速,正是哗啦哗啦等网络平台大展拳脚的大好时机,所以他还是比较忙的。

当然,作为哗啦哗啦代言人一般的存在,张昊天的创业事迹也随着哗啦哗啦的壮大而逐渐为吃瓜群众们所津津乐道,又因为林仙仙虽然手握尽半股权,但本人始终处于半隐身的状态,所以这所有的荣光便全部附加在了张昊天的身上。

关于他的一些似四而非的小八卦也只是在类似天涯这样的论坛上,有着小范围的传播。

结果忽然有一天,张昊天前女友徐程程的新闻词条突然在全网铺开,行内人一看,便知这哗啦哗啦的执行总裁是被这个叫徐程程的给吸血了,至于她是不是真是他的前女友,这他们就不知道了。

事情也却如他们所想,徐程程在好莱坞发展不顺,见国内的娱乐事业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
忘不掉我就算了吧〔快穿〕

忘不掉我就算了吧〔快穿〕

雀胭
关于忘不掉我就算了吧〔快穿〕:人间有句话,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古言觉得很有道理,她一棵树,要她动情,实在是强树所难。天生无情,后来风流。她习惯了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
玄幻 连载 40万字
穿越叶罗丽后,我被冥王宠上了天

穿越叶罗丽后,我被冥王宠上了天

泠子大霸
唐糯糯是一个大学生,她穿越了!穿越到小时候爱看的叶罗丽仙境,正当她为捡到一个帅气的男娃娃而感到窃喜时,发现那个男娃娃根本就不听她的话,一身的反骨,啊她真服啦! 这个男娃娃在另一个世界好像有个很酷的身份…… 在叶罗丽的世界里体验不一样的生活!顺便再和大佬谈个恋爱~ (主要描写男女主感情线,不虐!)
玄幻 连载 46万字
古董花瓶他成精啦!

古董花瓶他成精啦!

那一年
玄幻 连载 32万字
王妃你去作妖了

王妃你去作妖了

本尊禽兽的小说
” /≈lt; ≈gt;ta property=”og:type” ntent=”novel”/≈lt; ≈gt;ta property=”og:title” ntent=”王妃你去作妖了”/≈lt; ≈gt;ta property=”og:ia” ntent=”/files/article/ia194/19432
玄幻 连载 69万字
死宅君与辣妹相恋的故事 与萝莉辣妹学姐交往后的夏日度假,在看烟花的同时爆射

死宅君与辣妹相恋的故事 与萝莉辣妹学姐交往后的夏日度假,在看烟花的同时爆射

安生君
睁开眼睛就看见了天使,是极为可爱的天使,一头卷发像海藻般披散着,肉乎乎的小脸让人想要揪起来把玩一番,白皙的皮肤还带着健康的粉红,粉雕玉琢像个精美的瓷娃娃。眼睛大大的,水汪汪的,里面似乎藏进了一个大海,充满了神奇的宝藏和奇丽的景色,让人一阵心动,不由自主的倾心于她。「醒啦?」可爱的嘟着小嘴,女友用一双美丽的眼睛盯着阿宅,里面全是丰沛的爱意,这么近的距离,他可以感觉到少女灼热的鼻息喷薄在他的脸上,让他
玄幻 连载 2万字
余香

余香

方浅
31岁x30岁的爱情陆景年因一系列变故陷入人生低谷,迷茫之际来到一座海边小城,小城的天空很低,人很美,花很香。如果一定要找一个留在小城的理由,那一定是因为街口那间花店的老板笑起来很好看。余知意无意间撞见一个疑似想不开的男人,男人在人行道红灯时全然不顾疾行而过的车辆冲向对面马路,余知意拦住他,将他带回花店,哪知随手一“捡”,捡了个老板娘。陆景年只不过想过个马路,被一个男人“强行”带去他的花店。&am
玄幻 连载 16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