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吃芥蓝炒牛肉的田懿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玄幻小说网www.abdulhaq.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吾本生于寻常布衣之家,世代居住于南洲之郊野。虽非富贵之家,亦非书香门第,但有幸身处校园之中,饱受书生气息之熏染。又因近水楼台之利,得以纵情于学海之中,自由遨游。

倘若孟母再生,欲三度迁居,试问芳邻孰能与吾相比?故自我年幼之时,便好学不倦,尤其对英语情有独钟。对于英语的学习,可谓是兴致勃发,全神贯注,分秒必争,大有独揽天下风光、尽揽四海绚丽之势。

但凡与拉丁相关之事,皆来者不拒。日日早起晚睡,勤奋修习,于课堂之上,更是“五到”俱全。甚至曾在途中念单词而忘却归家之路,被人戏称为“英语痴”。及至初三面临考试之际,仍手捧“English”,高呼“A、B、C”不止,对“红灯”嗤之以鼻。幸得上天眷顾,助我跻身全市前列,毅然考入第四中学。

至此,天时、地利、人和皆备,又有良师益友相伴,犹如涸辙之鱼重获北海之水,如饥似渴,暂且不提。

且说我在此深造之际,感叹自己的陋习并未改变,情致反倒胜过往昔。时常心生莫名冲动,每逢“E”字必开口,声音如湍流般飞快,声如霹雳般惊人,犹如火山突然喷发,同窗们皆如惊弓之鸟,惴惴不安。久而久之,对我甚为厌恶。更有甚者,心生愤恨,难以抑制,赠予我一雅号曰:“Crazy Man”(狂人)。然而,我才疏学浅,实不敢当此殊荣。

身旁不堪其扰者时常婉言相劝,我却每每回应道:“狂喊英文追求洒脱,何惧他人讥讽与怨怒。”友人们皆嗟叹无语。唉,其实我也是有私心的。

世人常言,昔日之文人才子,引清流激湍为流觞曲水,吟诗作赋,畅叙幽情,此乃人生之极致。我唯愿有朝一日,能与百位好友携手,以英语为酒器,舀取未名湖水为美酒,共同书写“疯狂”人生。

在这追求英语的道路上,我将坚守自己的信念,不顾他人的眼光和议论。英语如同一座桥梁,连接着我与世界的交流。我相信,通过不断努力和学习,我能够突破语言的障碍,走向更广阔的天地。

我深知,学习英语并非一蹴而就之事,需要持之以恒的努力和不懈的坚持。每一个单词的积累,每一次口语的练习,都是我成长的见证。我将不断充实自己的词汇量,提高听说读写的能力,向着流利英语的目标迈进。

同时,我也明白,英语不仅仅是一门语言,更是一种文化和思维方式。通过学习英语,我将能够更深入地了解不同的文化,拓宽自己的视野和思维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言情小说推荐阅读 More+
开局:马丁的早晨plus!

开局:马丁的早晨plus!

神十亿
(半无敌+单女主,另外,这个名字有点不对,但是我不知道书测能不能改了,先默认这个吧——开局:马丁的早晨Plus!) 当人类可以觉醒属于自己的特殊能力,当异世界连接到现实世界,当灾难逐步出现! 人类又该何去何从? 生存或者毁灭,只在一念之间! “算了吧,我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灾难,祈祷吧,明天别让我随机出坑到极致的模板……” 青年叹了口气, 他叫杨珖,是注定成为新世纪太阳的男人! 虽然不知道这颗太阳
言情 连载 63万字
出狱后,假千金她炸翻豪门

出狱后,假千金她炸翻豪门

小妞汐无缺
传闻林家假千金坐过牢、初中学历,除了一张好看皮囊别无是处 林檎玉:算了,不装了,我是大佬我摊牌了 顶级神医、IT黑客、赛车车手、隐藏作家…… 马甲根本掉不完好不好! 什么?!她还是首富苏家的真千金?! “BOSS,夫人又上热搜了,有人说你给她洗脚。” 男人冷冷一笑,“去把浴缸的水放满,告诉夫人,今天不洗脚——一起洗澡。”
言情 连载 68万字
秦爷是个护妻狂魔

秦爷是个护妻狂魔

情迷日落
五千万,奚惜被卖给了传闻中残疾又毁容,性格暴戾的秦爷秦慕天。 不信天不信命不信邪的她把这婚姻当做自己的第二次生命,誓要让那些盼着她被秦爷弄死的人打脸。 秦爷看到美娇妻的第一眼,她成够年龄领证结婚了吗? 更让他差点蹦不住人设的是,小娇妻见面第一句话居然是问他:你有白月光,或者死掉的前女友吗? 之后,当他以为小娇妻爱上他的时候,结果她说,这是睡我上铺的兄弟。 秦爷心塞到马上用实际行动给他老妈生个大孙子
言情 连载 0万字
凡女仙葫

凡女仙葫

冬天的柳叶
言情 连载 209万字
回头才发现,我家青梅喜欢我

回头才发现,我家青梅喜欢我

卡门kamn
慢节奏恋爱文,单女主无牛无后宫,少部分商业内容,请大家酌情食用~ 石应付出一切追到到手的校花厉非烟把他给甩了。 心灰意冷的时候,一直喜欢他的青梅竹马池凌向他表白:“我喜欢你!” 错过了彼此许多年的两人,水到渠成般走在了一起,可幸福来的突然,去的也突然。 池凌遭遇意外,让石应心神崩溃。 他无法接受这个事实,疯癫地跑到雨中,被大卡车送上了天! 再睁眼时,他已重生回到高一时代的2004年。 重生,可以不
言情 连载 86万字
修仙之我让剑圣入赘

修仙之我让剑圣入赘

梦的启点
叶雪穿书了,穿成了一个出场没几章的就死的很惨的炮灰。她的出场就是为了给女主送金手指,不行她要远离主角团,谁爱做炮灰谁去做,她不伺候了。 还有那个剑圣,她不嫁人的,她生是青城派的人,死是青城派的鬼。 什么,什么,你要入赘,这个可以有。
言情 连载 196万字